陕西省机动车测速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反商业贿赂声明
陕西省机动车测速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反商业贿赂声明
为确保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保证检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干预,不受任何关系和部门领导的影响,不因任何经济利益而影响判断的公正性,独立开展检测工作,特制定本声明。
1、本中心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止商业贿赂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本中心员工的宣传教育,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2、对于直接对外接触或较易接触的岗位,实施中心主任负责制,由中心主任实施监督。
3、在对客户服务的整个过程中,不得收受服务对象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礼品、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接受影响公正性和独立性的宴请,不得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旅游活动;不在分析检测中玩忽职守、借故拖延、推诿扯皮;不得有意刁难、勒索服务对象。
4、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客户的服务检测项目。不向客户的有关工作人员馈赠礼物、现金、有价证券及安排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旅游活动。
5、最高管理者应对自觉维护本中心信誉、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维护检测工作诚实性和公正性声明的人和事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公正性和独立性的人和事,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辞退的处分。
以上声明欢迎政府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29-65667562
陕西省机动车测速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9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