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甲醇加注机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分散采购公告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甲醇加注机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分散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甲醇加注机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AJLY-SB-2019-0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2号
联系人:王凯伦
电话:029-88489201
四、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采购甲醇加注机检测设备1套
采购预算:11.23万元
项目用途:检定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2.1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出具身份证明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响应,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签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签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分散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分散采购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6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供应商可电话联系,经确认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领取人指定邮箱;
3、文件售价:免费
注:领取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注明接收文件的邮箱,可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AJLYYWB@126.com。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书面形式密封后快递送达;送达时间超过签收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
2、签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14:00整;
3、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12号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业务部 王凯伦 13379184971
4、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1日14:00整;
5、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12号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七层小会议室
九、本分散采购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